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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泰顺县交通局征集“泰顺交通”标识设计 2010年1月10日止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13日          【编辑录入:Mcwolf

  泰顺县位于浙江东南部,与浙闽两省三市七县交界,全县总面积1762平方公里,辖36个乡镇、306个村居,总人口35.2万。泰顺地处山区,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优美,文化底蕴深厚,是国家级生态示范区,也是中国茶叶之乡、廊桥之乡、木偶之乡。


  泰顺现代交通的发展以1958年7月1日分泰公路的建成通车为分水岭,在此之前,泰顺先民为了出行,逢山开路、遇水架桥,依靠官道和木拱廊桥出行。现代交通发展之后,官道和木拱廊桥渐渐失去了它的交通功能,形成了现如今具有地域文化特色和旅游价值的千年古道和木拱古廊桥,古廊桥如今更是泰顺的一张金名片。1958年7月1日,泰顺第一条公路——分泰公路建成通车至今,泰顺交通走过了50余年的不平凡历程。50年来,经过几代泰顺交通人的无私奉献和努力拼搏,泰顺交通实现了“三次跨越”,至今共建成等级公路1997公里,100%的行政村通上的水泥路,基本上形成了“外接高速,内联乡村,干支相连,四通八达”的公路交通网。泰顺的现代交通与良好的生态环境有机结合,与地域文化特色相融合,实现了人与自然、交通与环境的和谐发展。


  为进一步加强交通行业自身形象建设,展现新时期泰顺交通的良好风貌,更好地服务人民、服务社会、服务发展,泰顺县交通局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泰顺交通”标识。旨在通过泰顺交通标识,生动、准确传达交通文化内涵,使泰顺交通借助全新而明确的视觉形象将其工作宗旨、服务功能传达给社会公众,使泰顺交通形象更加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营造和谐的交通发展环境。


  一、应征作品内容
  “泰顺交通”标识设计作品。


  二、应征作品总体要求
  1、“泰顺交通”标识应充分体现泰顺地域特点和文化底蕴,体现交通工作特色,具有创新性和时代感。
  2、构思新颖、内容丰富、创意鲜活、色彩明快,富于现代感和文化品位,能得到社会的普遍认可。
  3、作品必须为图案与文字的结合体,出现泰顺交通的汉字以及汉语拼音或英文缩写,突出交通特点。
  4、作品必须体现泰顺古老交通方式(千年古道和古廊桥)与现代交通方式的有机结合,表现泰顺交通的发展历程。作品中应融入千年古道、古廊桥、现代交通三个元素。
  5、必须体现泰顺交通“开拓、奉献、创新、和谐”的行业核心价值理念。
  6、易于制作,既适合于单色印刷,也适合于彩色印刷。


  三、应征作品提交要求
  1、泰顺县交通局标识设计图稿、名称、创作理念。创作理念即作者创意说明,旨在阐述作品的创意基础、设计思路和具体含义等,文字在500字以内。
  2、标识设计图稿应提交彩色版和黑白版,需分别打印于A4规格纸上,同时还需发送电子版。
  3、标识设计图稿应注明设计者姓名、联系地址和电话。同时作者还需提供有关身份资料。
  4、如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如作品的颜色、形体、字体、结构、材质等,请另行注明。

 
  四、应征者注意事项
  1、提交的应征作品是应征者按照本方案的要求独立创作完成的原创作品。应征者没有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过应征作品,亦没有许可任何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在任何地方以任何形式发表或者使用应征作品。
  2、应征作品不得与任何公开发表的作品相同或者类似,不得侵犯他人合法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或侵权事实将取消参选资格,并由作者承担所有法律责任。
  3、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


  五、应征作品评选
  1、泰顺县交通局将组织有关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审。终评结果由泰顺县交通局最后审定通过并公布。
  2、泰顺县交通局有权对专家推荐的终选应征作品作出是否采用的决定,并保留对标识另行创作的权利。


  六、应征作品奖励
  1、泰顺县交通局将从应征作品中确定10件入围作品,并给予入围作品的设计者奖励人民币2000元(税前),作者应自行按法律规定纳税。
  2、最终被确定为“泰顺交通”标识的作品,将给予设计者奖励人民币10000元(税前),作者应自行按法律规定纳税。


   七、应征作品权属
  1、应征者向泰顺县交通局提交的应征作品,视为应征者接受泰顺县交通局委托所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归泰顺县交通局独家所有。
  2、泰顺县交通局有权以任何形式永久使用应征作品,未经泰顺县交通局同意,包括应征者在内的任何人均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应征作品。


  八、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应征作品须在2010年1月10日之前送达或者邮寄至泰顺县交通局办公室(以邮戳为准),并请在函件上注明“泰顺交通标识设计征集”字样。
  邮寄地址:浙江省泰顺县罗阳镇泰庆北路406号泰顺县交通局办公室。
  邮政编码:325500
  联系电话:0577—67563905
  电子邮箱:
tsjtj@wzjt.gov.cn
  评选结果将在《温州交通网》(
www.wzjt.gov.cn)、《泰顺交通网》(ts.wzjt.gov.cn)上公布。


                             二OO九年十二月十日

http://www.wzjt.gov.cn/taishun/gggs/08120910102202600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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