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1万元 河北电视台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征集卡通形象吉祥物及LOGO设计 2010年1月12日止

  发表日期:2009年12月13日          【编辑录入:Mcwolf

  一、征集内容

  河北电视台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盛世春天》卡通形象吉祥物及LOGO设计方案。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能体现虎年春晚“盛世中国、祥和河北”的创作理念;

  2、能传递河北电视台良好的品牌形象,易于推广传播;

  3、能体现时代感和创新性,富有视觉感染力;

  4、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图案简洁灵动。

  5、应征者可分别参与晚会卡通形象吉祥物、晚会LOGO设计方案的征集。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作品应附带创意文案,说明设计理念和象征意义;

  2、作品应能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使用,能以不同的比例清晰显示;

  3、电脑制作或手绘均可,纸张规格为A4纸张大小,电子文件为JPG格式;

  4、应征者自行承担与本次征集相关的设计费,所有应征方案恕不退还,应征者应自留底稿。

  四、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纸质和电子稿件均可。所有稿件均需提供应征者的真实姓名、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chunwan2010@vip.sina.com(附件以jpg格式,邮件主题注明“春晚征集”)。

  邮寄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建华南大街100号河北电视台2010年春晚剧组。邮政编码:050031 (信封请注明“春晚征集”)。

  五、截止日期

  2010年1月12日下午5点(邮寄作品以寄发邮戳为准,电子稿件以电子邮箱收到日期为准)。

  应征作品一经送达,即视为应征者已全部知晓并完全接受本征集规则。

  六、评选方法

  河北电视台将组成专门的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共评出入围奖20名,再从20名入围奖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河北电视台将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所有获奖作品作者。

  河北电视台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卡通形象吉祥物及LOGO设计方案,将从一等奖获奖作品中产生,河北电视台将与该作品作者就晚会卡通形象吉祥物及LOGO设计方案的深化设计进行协商并签订协议,由作者完善形成最终设计方案,河北电视台将另行支付创作费用。

  七、奖项设置

  征集活动奖项将按晚会卡通形象吉祥物、晚会LOGO分别设置。其中设一等奖:1名,人民币5000元 + 获奖证书;二等奖:2名,人民币3000元 + 获奖证书;三等奖:3名,人民币1000元 + 获奖证书。入围奖:20名,河北电视台2010年春节联欢晚会门票2张+价值200元电话充值卡1张。

  获奖者需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自行纳税。

  八、著作权说明

  所有应征者提交应征作品、方案,都表示应征者已经同意以下关于著作权的表述:

  1、应征者必须保证其为所提交的应征方案的真实作者,其所提交的作品没有也不会侵犯任何组织或个人的任何知识产权。

  2、所有应征者保证,在方案征集截止日起三个月内不对其应征作品行使包括著作权在内的任何知识产权。

  3、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自获奖确定之日起(以书面通知或电子邮件寄发日为准),其所有相关依法可转让的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即被视为已经转让给河北电视台,归河北电视台所有,非经河北电视台书面明确同意其作者不得对其进行使用或其它处理。

  4、一、二、三等奖获奖作品作者,只有在河北电视台通知放弃其已获转让的知识产权或征得河北电视台同意后,方可自行处理其获奖作品,但其处理方式应不影响河北电视台将其作品用于存档、出版或展示。

  5、完善修改后的晚会卡通形象吉祥物及LOGO设计方案,将被视为按河北电视台意志创作并由河北电视台承担责任的作品,其所有包括著作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完全归河北电视台所有,河北电视台有权自由决定其使用时间、使用场合及使用方式。

  九、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311-85281516,85281529。

  十、备注

  河北电视台对本次活动保留最终解释权。


http://ent.sina.com.cn/v/2009-12-11/21342807470.shtml

分享按钮

 
    打印本页
       
 合作联系 | 版权声明
友情连接 - AsiaCI | chinaVisual |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 | 开设网
 
滇ICP备13003125号-14公安机关备案号:53250302000189
QQ - 93516337 | E-mail - 93516337#qq.com(请把#换成@)
Copyright © 2007 logoT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洛阁堂-logo、标志、标识、VI学习设计欣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