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名牌农产品称号是福建省农业厅授予获得福建名牌农产品的企业产品的荣誉称号。为了便于消费者识别和区分名牌产品,福建省农业厅名牌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从即日起,面向社会广泛征集福建名牌农产品标志,欢迎社会各界踊跃参与,积极投稿。
一、征集项目: 福建名牌农产品标志(包括标志图案、释义、标准色)。
二、设计要求: 标志能够反映名牌农产品的特点,展示质量可靠、同类产品中最好的产品等信息。能够体现强烈的时代感和福建农业特色,不易和其它标志相混淆,为广大消费者所接受。 设计要求主题鲜明,结构新颖、简洁大方、色彩明快,有一定文化内涵。设计须考虑延展性,可用于平面媒体、户外广告、礼品、包装及各种载体上。
三、征集时间:2008年8月1日至8月20日
四、征集范围:凡关注质量工作、关心支持名牌事业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及其它爱好设计制作的个人均可参加。
五、参加及报送方式: 1、设计方案必须制作成电脑矢量文件或JPEG等图形格式以光盘或软盘方式和打印稿同时提供(电子版也可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qxw88 @fjagri.gov.cn)。 2、所有设计方案于2008年8月20日17时前报送或邮寄至:福建省农业厅市场信息办,采取邮寄方式的以邮戳为准。 地址:福州市华林路123号福建省农业厅大楼八层 邮编:350003 联系人:邱小文 联系电话:0591—87811844 信封正面请注明“福建名牌农产品标志征集稿”字样。 3、参加本次活动者需提交个人简介(含以往的成功个案及获奖情况介绍),注明姓名、年龄、单位、职务、详细地址及联系电话。
六、评审办法: 1、评审机构为专家评审组,由来自省内知名专家组成; 2、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1)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和要求; (2)逾期送达; (3)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粗制滥造; (4)设计方案经专家组鉴定属明显抄袭; 3、所有来稿恕不退还。中选标志相关权利归福建省农业厅名牌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所有,原作者具有荣誉权。
七、奖励办法: 1、本次征集评选入围作品3名,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1000元人民币及证书; 2、最终被评审为福建省名牌农产品标志的入围作品,其设计单位或个人将获得奖金5000元人民币及证书; 3、各设计单位或个人所获奖金个人所得税和在参赛过程中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理。
八、福建省农业厅名牌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本次征集活动有最终解释权。 福建省农业厅名牌农产品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八年八月一日
http://www.hxahv.com/html/40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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