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展示海南黎族苗族独具特色的民族文化,打造“三月三”节庆文化品牌,促进民族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提升文化活动的影响力,助推海南国际旅游岛建设,海南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决定向社会公开征集海南黎族苗族“三月三”节徽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对象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港、澳、台地区及海外同胞,均可以个人、团体或单位名义应征投稿。
二、征集要求
(一)徽标要体现海南黎族苗族丰厚的文化底蕴,体现“三月三”节的喜庆特征,体现传统文化与现代文化相融合的魅力。
(二)徽标的设计要构思新颖、创意鲜活、内涵丰富、寓意深刻、色彩明快,要有浓郁的海南少数民族文化特色,有强烈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
(三)徽标应易识别、易制作,易于在公共场所、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四)徽标设计稿限用A4纸。徽标图案采用电脑制作或手工绘制均可(电脑制作的请交电子版),并附有设计理念,即对徽标图形、字体、色标以及徽标内涵、寓意等,都要有详细说明。
三、征集办法
(一)征稿时间:征稿从公告发布之日起
(二)截稿时间:2012年2月28日
(三)投稿方式:
1、邮寄或直接送达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文化宣传处。详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9号;邮政编码:570204;联系人:王翠兰;联系电话:(0898)65379160。
2、发电子邮件至:mzwwang@163.com
(五)应征作品必须是从未发表过亦未许可别人发表或者使用过的原创作品。
五、评选与奖励
(一)所有应征作品概不退稿,请作者自留底稿。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将组织专家和领导评审小组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从来稿中遴选出三个徽标图案,并确定其中一个为正式徽标。
(二)奖励办法:入围奖二名,奖励人民币10000元;采用奖一名,奖励人民币40000元。获奖者按照国家规定自行纳税。对在本次征集活动中荣获入围奖及采用奖的单位及个人,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颁发证书。
(三)应征作品一经入围及采用,作品著作权归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所有。
特此公告
海南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 http://www.hntzb.org.cn/mzgz/gzdt/02/528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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