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毕节试验区旅游的整体形象,打造 “磅礴乌蒙、花海毕节”、“洞天湖地、花海鹤乡、避暑天堂”的旅游品牌,增强毕节试验区旅游的美誉度和知名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毕节试验区旅游形象标志。
一、主办单位
毕节地区承办第七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征集对象
凡关注贵州毕节旅游产业、支持贵州毕节旅游事业发展的广告制作公司、文化传播公司、设计公司(单位)、大中专院校教师、学生以及设计爱好者等均可参加。
三、征集时间
自本方案公布之日起至2011年12月10日(邮寄者以当地邮戳为准)。
四、LOGO设计要求
1、作品应紧扣“一地举办、全区联动,一花引领、百景争艳,打造精品、推向全国、走向世界”这一总体要求,突出主题,内涵丰富,完美体现毕节“磅礴乌蒙、花海毕节”、“洞天湖地、花海鹤乡、避暑天堂”的旅游品牌定位和精彩纷呈的民族民间文化,准确贴切的彰显毕节试验区旅游形象。
2、形象标志要充分结合毕节旅游的特点,简洁大方、形象生动,寓意深刻、创意独特,表达正确、图案清晰,具有鲜明的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丰富的艺术表现力、强烈的视觉冲击力和直观的整体美感。
3、设计作品应易于推广传播,适用各种场合(如电视、动画、平面宣传品、网页等),实用性强,便于运用。
五、应征须知
1、应征作品应附带设计释义,说明标志所象征的意义和设计意图,文字表达清晰,简明扼要(1000字以内)。
2、书面稿件(打印稿)应为彩色图案,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并提供电子文档。电子文档需以JPG或CDR格式提交。
3、所有应征作品应标明设计人的姓名、性别、职业、单位、身份证号、详细联系地址及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
4、投稿可采用直接送达或邮寄。地址:毕节地区行政办公中心D栋214室,邮政编码:551700。电子文档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到电子邮箱:bjdqlcb@126.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标志征集”字样。联系人:罗培林 联系电话:0857-8635917。
六、评选方式
1、由毕节地区旅筹办组织相关专家组成评审组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出入围作品6件,并在全区范围内广泛征求意见。
2、根据征求到的意见和建议,报经毕节地区承办第七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评审,从6件入围作品中最终评选确定1件作为第七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标志即毕节旅游形象标志(LOGO)。
3、评选结果将在毕节地区行署网站(www.bijie.gov.cn)及相关媒体上进行公布。
七、奖励办法
1、对入围的6件形象标志作品,每件奖励人民币1000元;对最终采用的形象标志,奖励人民币10000 元(以上奖金的税金由获奖者自缴)。获奖作品不重复计奖,以所获最高等次奖项计奖。
2、若作品经评审委员会评审没有通过,则视为空缺。如果入围作品内容相同或者创意相近,则以投稿时间先后为准,奖励第一时间“投稿者”。
八、权利说明
1、本次设计活动征集方案以个人、单位名义报送均可;参加应征的稿件必须为原创,不得抄袭,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且未以任何形式发表或投稿。应征作品所产生的著作权纠纷及其后果由设计人自行负责,地区旅筹办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个人作者须提交个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作者请寄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寄送的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如有特殊要求,请在来稿时说明。
4、设计稿获奖并支付奖金后,其全部权利归毕节地区旅发办所有。毕节地区旅发办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各种开发应用,除本次活动奖金外,无需付给设计者其他任何费用。设计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该作品有关的权利。
5、未入围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
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毕节地区承办第七届贵州旅游产业发展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毕节地区承办第七届贵州旅游产业
发展大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O一一年十一月十日
http://www.bjrb.cn/html/2011-11/12/content_11249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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