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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征集襄阳市人才公寓标识设计 11月30日18时止

  发表日期:2011年10月26日          【编辑录入:Mcwolf

襄阳市人才公寓是襄阳市委、市政府为深入实施“隆中人才支持计划”,解决高层次、高学历、高技能人才住房问题,进一步在我市营造各类人才创业的良好环境,而实施隆中人才安居工程中的一部分。

为了推动隆中人才安居工程顺利开展,树立襄阳市人才公寓良好形象,特面向全社会公开征集襄阳市人才公寓标识,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本次公开征集的襄阳市人才公寓标识应包括如下内容:

1、“襄阳市人才公寓”名称标准字、标准色;

2、图形标志LOGO;

3、图形标志、标准字的标准组合。

二、征集范围和资格

本次征集活动面向国内外公开进行,凡是具有一定设计能力或相关设计经验的单位、专业机构和个人均可参加投稿。

三、应征作品要求

1、应征设计的标识应体现如下理念和征集主体的属性:襄阳市重视人才传统的历史属性;建设“文化襄阳”的文化属性;襄阳市住房保障和人才公寓相结合的公共属性;襄阳市人才公寓作为政府安置人才的政府属性。

2、应征作品要构思新颖、简洁明快、美观大方、寓意深刻,具有较强的创意性、识别性、独特性和可观性,应具有独特的襄阳地域特色,能够得到不同文化背景、不同性别和年龄段人群的普遍认同。

3、应征作品要包括标识设计图稿、作品设计的创意和理念说明两部分。

四、作品提交

1、设计图稿应打印或绘制在A4规格的纸上。图稿应固定在一个黑色硬纸板上,同时图稿四周应各保留一道宽为1厘米的黑边。设计图稿横向、竖向均可。如果用电脑设计作品,则应同时提交电子文件,使用光盘存储,文件精度不低于300dpi,文件格式为jpeg。

2、应征者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

3、设计图稿作品存储光盘和身份证明复印件,须以挂号邮寄的方式送达。通信地址:湖北省襄阳市新华路7号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住房保障科,来信请注明“襄阳市人才公寓标识征集”。

根据上述要求,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应征作品进行形式审查,不符合要求的作品不予评审。

五、征集活动的发布与截至

征集活动于2011年10月开始,在襄阳日报、襄阳晚报等报刊以及襄阳市政府网、襄阳市党建网、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网站上,向社会发布关于公开征集人才公寓视觉识别标识的公告。

征集活动截止日期为2011年11月30日18时(以当地邮戳为准)。

六、评选办法

    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将与襄阳市市委人才办及有关专家组成评选委员会,按照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评选结果将及时在襄阳市政府网、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等网站上予以公布。

七、奖项设置

本次征集的作品一经采用,将获得主办方颁发的证书和10000元现金。

八、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必须保证拥有充分、完全、排他的著作权,不得侵犯第三方的任何权利。如有侵权行为或标识不能进行版权登记,设计者应无偿返还征集人支付的奖金,并承担全部侵权责任。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除对入选作品支付相关版权登记费用外不承担因此产生的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如出现雷同,以收到应征者当地邮戳的日期先后确定中标者和奖项。

3、所有应征作品无论采用与否概不退还,请应征者自留底稿,如作者有特殊要求,请在邮件中说明。

4、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对入选作品拥有除署名权之外的永久修改权、使用权和版权(包括但不限于)等所有权利,除一次性支付奖金外,不再支付任何稿酬和其他一切权利转让费用。

 5、本次征集活动不收取报名费,来稿的邮寄和作品制作等费用均由作者自理。襄阳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不承担应征稿件在邮寄途中的损坏和丢失的责任。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日

来源: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  
http://www.xf.gov.cn/contents/2296/39850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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