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公告

2011年5月12日,是峨山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自治县)成立60周年纪念日。峨山县将于2011年11月举行隆重的庆祝活动。为进一步展示峨山经济社会的发展成就,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公开征集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主旨 本次征集的县庆“标识”要能够突出“民族团结铸丰碑,科学发展创辉煌”这一主题,反映自治县的发展历程、发展目标、突显彝族特色、民族团结等内容,概括和总结自治县成立60周年的建设成就和特色。 (县情详见峨山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附件1、2下载网址:http://www.yxes.gov.cn/。) 二、应征人资格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权利的个人(自然人及以自然人组成的群体)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均可参加本次活动。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应征作品要突显自治县成立60周年“民族团结铸丰碑,科学发展创辉煌”这一纪念主题,图案应清晰流畅,简洁大方,寓意贴切鲜明,有强烈的时代感及视觉冲击力,构思新颖、创意独特,图案喜气而庄重。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近似;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其他著名标识,适于在各种视觉媒体上传播。 3、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及其他任何法律法规的内容,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睦邻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4、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四、应征作品规格及要求 1、应征作品由以下几部分组成: (1)应征作品的设计方案; (2)应征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 2、应征作品应符合下述规格: (1)应征作品应各包括一张彩色设计图稿,图稿大小为A4纸规格;设计图稿应打印在A4规格的稿纸上,横幅或竖幅均可,图样背面注明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成稿效果图电脑制作,电脑制作请交电子稿件,作者自留底稿。作品须附有设计理念、标志图形、字体、色标等详细说明,并简述其构思及象征意义。 (2)应征作品电子图稿提交,所有图稿需储存为JPG格式,同时提供WORD格式作品设计的创意基础和理念的说明电子文档。 (3)应征作品须未公开发表过的原创作品。 3、应征作品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 (一)不符合县庆主题、内容和创作要求及格式的; (二)逾期送达的; (三)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或制作粗糙的; (四)标识上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的。 五、应征作品截稿日期 应征作品截稿日期:2010年3月8日 (如采用邮寄方式,以作品寄出日邮戳为准,电子邮件以收到日为准)。 六、法律保护 1、凡征集稿件一律不予退稿,一经采用,作品著作权归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筹备委员会所有。应征人与筹备委员会签署著作权确认书(附件1)。 2、应征人应保证所提交的作品未侵犯他人的任何权利,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作品均由作者本人承担一切后果,与征集单位无关。 七、投稿方式 1、稿件可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或邮寄两种方式。电子邮件请发送到ynesxqb@126.com,联系人: 禹正安、鲁智瑜。 邮寄地址:峨山彝族自治县临江路上段体育馆(60周年县庆办公室),邮编:653200 。 电话:0877-4018999。 传真:0877—4017666。 2、稿件需注明作者的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及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字样,并填写《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格》(附件2)。 八、评选方式、奖励和信息公布 此次征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征集截稿后,由筹委会聘请设计专家组成专家及有关人员评审组进行评选,评选入围作品6件,其中优秀入围作品5件, 对每件优秀作品奖励人民币3000元和证书;对最终被评为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的作品,给予奖励人民币10000元和证书。评选结果将择期在峨山网和其他媒体公布。
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筹备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一月八日
附件
附件1:峨山彝族自治县成立60周年县庆“标识”征集活动参选表格
附件2:著作权确认书
http://www.yxes.gov.cn/view.php?tsid=e1dd47cc816ac88ccd8100451384c97a@14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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