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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浙江省政府征集质量奖标识及奖杯设计图案 6月15日止

  发表日期:2010年5月17日          【编辑录入:Mcwolf

    为大力推进“质量强省”建设,引导和激励企业或其它组织采用先进质量管理方式,追求卓越经营绩效,推动全省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转型升级,浙江省人民政府决定,自2010年起设立浙江省政府质量奖。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是浙江省行政区域内最高质量荣誉奖项,主要授予在全省产品、工程、服务、环境质量等领域取得卓越绩效的各类企业或其它组织。为切实做好省政府质量奖的组织评选和宣传推广工作,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评审办)决定在全国范围内征集“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标识和奖杯设计图案。 


    一、征集时间
    自2010年5月10日起至6月15日止。

    二、征集图案
    (一)浙江省政府质量奖标识图案
    (二)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奖杯图案


    三、设计要求
    (一)作品必须具有原创性,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不参加其它评选活动,不属于公开作品,不易和其它图案相混淆;
    (二)必须寓意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追求卓越绩效的理念,体现产品质量、工程质量、服务质量和环境质量的内涵,展现浙江区域特征;
    (三)创意大气、简约,做到文化与品质并存,喻意于形、形意结合,富有时代动感。标识和奖杯设计图案上要注明“浙江省政府质量奖”字样,奖杯上落款“浙江省人民政府”并预留出受奖单位名称的空间。奖杯高度要求不超过50厘米,材质优良,可为金属、陶瓷、木材等,一般加工工艺可以完成制作,并便于展示;
    (四)标识设计图案以计算机制图为佳(保存为JPG格式300dpi),也可用手工绘制;
    (五)奖杯设计图案要求提供彩色效果图(保存为JPG格式300dpi)及三视投影图(出图比例1:1或1:2),均以电子文档或图纸形式提交;
    (六)提供设计释义,文字表达简明扼要(1000字以内);
    (七)不得在设计草图中带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

 
    三、其它要求
    (一)可同时投稿参加标识、奖杯两项设计或者其中任意一项;
    (二)参选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的著作权、商标权、专有权或其它权利,否则由此引发的一切法律纠纷,由投稿者自行负责;
    (三)若提交计算机制图的草案,入围后需提交可供编辑的矢量格式(如CDR或者VI格式)的电子文档;
    (四)参选作品若被录用,其作品专有权即归属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
    (五)所有征集方案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行留底;
    (六)参选作品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至
sunyihuaaa@163.com,文字稿件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并注明作者联系方式及个人资料,同时将设计纸质文本和有关资料邮寄到评审办(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质量处),标明“征集图案”。
    联系电话:0571-85125038
    地址:杭州市天目山路222号
    邮编:310013 


    四、评审办法
    (一)评审办组织有关专家对参选作品进行评选,评选出标识及奖杯入围作品各5件;
    (二)评审办将入围作品报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并从中确定录用作品各1件;
    (三)评审办等有关人员一律不得参赛。设计方案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无效:提交的设计方案不符合设计主题、创作要求和格式;逾期送达;图纸和文字辨认不清、内容不全;作品中有可辨认设计人(单位)的文字或符号;明显抄袭的设计方案。


    五、奖励办法
    (一)入围但未被录用的标识和奖杯设计作品每件各奖人民币1000元;
    (二)入围且被录用的标识和奖杯设计作品各奖人民币5000元;
    (三)标识与奖杯设计作品的奖金可兼得。


                                        浙江省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O一O年五月十日


http://zjj.zj.gov.cn/html/main/tzggView/22782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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