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 | 收藏本站 | 联系我们

1万元 2010年东莞旅游文化节寮步镇征集旅游标识和宣传语 5月15日止

  发表日期:2010年4月30日          【编辑录入:Mcwolf

  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办从4月26日开始,面向全社会征集“香市文化旅游”形象主标识、宣传语及“香市公园”对联,征集截止时间为2010年5月15日。个人、集体均可参加,入选作品被正式采用后,将给予作者最高人民币1万元奖励。另设入围作品奖多名,各奖励人民币1000元。

  据了解,2010年东莞市旅游文化节开幕式暨寮步首届香市旅游文化节即将在寮步隆重举行,为提高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整体形象,突出香市文化旅游特点和优势,加大香市文化旅游宣传营销力度,提升香市文化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寮步镇面向社会广泛征集旅游形象主标识、宣传语和“香市公园”对联。据悉,本次活动各项设置最高奖励达1万元,同时还设入围奖等。届时,将评出主标识优胜奖1名奖金¥10000,对联优胜奖1名奖金¥5000,宣传语优胜奖1名奖金¥3000,主标识入围奖3名奖金¥1000,对联入围奖3名奖金¥1000,宣传语入围奖3名奖金¥1000。

  其中,主标识、宣传语要求要能充分体现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的特征、优势和内涵,具有吸引力、震撼力和启发性,该标识和宣传语既可以作为旅游文化节使用,同时也可以作为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对外推广的主要标识和宣传语。香市公园对联要求要充分反映香市历史文化底蕴。

  活动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通过社会公众、专业团体、专家学者多方参与的形式,结合专家评审的方式,选出或综合出来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主标识和宣传语及香市公园北门对联。

  应征作品请以附件的形式发送到:lbwhlyb@126.com,联系单位: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办,联系电话:(0769)81100600,联系人:刘小姐 13763154561。来稿注明“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主标识”应征作品或“寮步镇香市文化旅游宣传语”应征作品或“寮步镇香市公园对联”应征作品。

活动主页:http://www.sun0769.com/subject/2010/lbtour/
 

http://dg.bendibao.com/news/2010429/content41893.asp

分享按钮

 
    打印本页
       
 合作联系 | 版权声明
友情连接 - AsiaCI | chinaVisual | 数字设计作品备案中心 | 开设网
 
滇ICP备13003125号-14公安机关备案号:53250302000189
QQ - 93516337 | E-mail - 93516337#qq.com(请把#换成@)
Copyright © 2007 logoTO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洛阁堂-logo、标志、标识、VI学习设计欣赏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