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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北京市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征集LOGO设计 8月15日止

  发表日期:2010年4月19日          【编辑录入:Mcwolf

  北京市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是怀柔区属重要的宣传机构、舆论阵地、文化阵地,拥有怀柔人民广播电台和怀柔电视台两个播出媒体。多年来,怀柔区广电中心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新闻宣传优势,积极宣传党的主张,充分反映人民心声,及时传播区内外重要信息,为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和推动区域各项社会事业全面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精品立台、人才兴台、创新强台、经营富台”,目前,怀柔区广电中心以此为指引,立足“抓学习、强素质、夯实基础;讲和谐、比奉献、人人争先;求创新、树品牌、促进发展”,努力诠释广电人“团结、务实、奉献、创新、争先”的核心价值观。为进一步加强机关文化建设、提升品牌知名度、增强社会认可度,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怀柔区广电中心形象标识(LOGO)。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主办单位:

  北京市怀柔区广播电视中心

  二、征集要求:

  1、作品要富于文化特征和精神内涵,主题鲜明,寓意深刻;

  2、作品要具有较强的形象表现力、艺术鉴赏力,体现现代特征和时尚气息,给人以丰富的联想空间;

  3、作品要简洁大方、色彩协调、具有原创性、表现形式不限;

  4、作品要具有较强的可分辨性视觉冲击力,方便在各领域、各方面使用时,能够自然协调、和谐相融,易于识别,便于制作;

  5、所有应征作品需提交完整的电子版文件(A4尺寸),图片格式JPG,分辨率72;

  6、所有应征作品需提交彩色、黑白图稿各一份(分别打印或绘制于A4纸面上),图案下方注明创意设计的文字说明;

  7、每位应征者最多提交2份应征作品,同时提交《报名表》和《承诺书》(附件下载);

  8、除《报名表》、《承诺书》外,应征者不得在作品的任何部位显示应征者的个人信息,否则视为无效应征作品;

  9、所有应征作品恕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三、评选程序:

  1、申报作品:2010年4月15日——2010年8月15日,逾期不予授理;

  2、初选作品:2010年8月16日——2010年8月31日,从所有申报作品中初选十佳入围,参加终审;

  3、专家审定:2010年9月1日——2010年9月20日,

  怀柔区广电中心将组织相关专家和有关领导对入围作品进行评审,同时,在《怀柔报》、怀柔信息网等相关媒体发布十佳入围作品,组织观众评选心目中最喜爱的广电中心LOGO活动。结合专家领导意见和观众投票情况,评出最终获奖作品。

  四、奖励办法:

  1、对最终入选作为怀柔区广电中心形象标识的作品,给予人民币5000元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2、对十佳入围奖作品,给予人民币500元奖励,颁发荣誉证书。

  五、相关说明:

  1、因邮寄延误、邮寄丢失或损坏、误寄、或其他非征集方的原因造成应征作品丢失或损坏的,征集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本次征集LOGO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市怀柔区广电中心。

  六、联系方式:

  1、电子版作品请发至:hrgd2010@163.com

  2、纸质版作品请寄至:北京市怀柔区府前街19号

  怀柔区广电中心编辑部 张佳玮(收)

  3、联系电话:010-6963 3263 联系人:张佳玮

 

http://xinxi.peoplexz.com/2010041509574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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