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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北京北海公园征集形象标识(LOGO)设计 3月15日止

  发表日期:2010年3月9日          【编辑录入:Mcwolf

    北海公园是有八百四十多年历史,世界上现存历史最悠久、格局保存最完整的皇家园林;是国务院颁布的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是建设部评的首批国家重点公园;是国家4A级旅游景区。北海白塔曾是北京城地标性建筑;北海公园是著名的儿童歌曲《让我们荡起双桨》的发祥地。为更好地保护利用北海园林,展示北海的文化和特色,服务于中外游客,现面向全社会征集北海公园形象标识(LOGO)。
    公园中文全称:北海公园
    公园英文全称:BEIHAI PARK或Beihai Park

一、设计药求
1.创意新颖,简洁明快,图文结合标、图形标或文字标。
2.色彩鲜明,国际化,有动感,国际性,易于理解记忆。
3.标识设计应准确把握皇家园林的风格,并有明显的北海公园文化特色。
4.作品可应用于建筑物外观、各类广告、宣传印刷品、办公用品和纪念品等。并能在不同尺寸的宣传品上清晰实现。

二、参赛者资格
    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凡愿意遵守本次大赛规则的个人和团体(小于等于3人)均可报名参加。

三、大塞规则
1.作品要求:
征集:logo+“北海公园和BEIHAI PARK或Beihai Park”字样。 需提交设计稿画布尺寸,600*400像素的 jpg(RGB模式)文件;或A4规格打印稿,正面为标志的正式比例制图,背面为中文或英文的设计说明,并附电子光盘。
2.提交方式:
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Email:
bhgylogo@163.com
直接上传作品提交。登陆北海公园网站形象标识(LOGO)征稿活动页面。
邮寄。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文津街1号,北海公园管理处—北海标识征稿作品,邮编:100034
3.作品征集截止时间:
2010年3月15日 24:00时。电子稿件以收到日期为准,邮寄稿件以邮戳日期为准。

四、评选及奖励办法
1.奖项设置:
一等奖:1名,奖金:5000元(税前)
二等奖:2名,奖金:3000元(税前)
入围奖:10名,价值1000元的奖品
2.奖项评定:
    初评:依据公众评审意见,初步选定10件入围作品,公布结果,再由入围者提交原始设计稿。
复选:依据专家评定意见,参考公众评审结果,对10份入围作品进行综合评审,评选出本次标志征集活动的最终奖项。
    2010年4月30日公布征集结果。

五、活动说明
1.参赛者必须保证作品的原创性,不得抄袭、剽窃他人作品,不得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参赛者同意对任何违反上述规定所造成的第三方索赔负全部责任。
2.参赛作品必须附加设计说明,参赛者必须提供真实的个人资料,个人资料失实将会失去其作品获奖机会,并且参赛者须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保留标准分辨率(标准分辨率300DPI)或矢量格式的原始设计稿,以便参赛作品入围后提交。入围后提交文件格式为以下三种:AI、CDR、PSD,同时提供标志的CMYK色值。原始设计稿将提交此次活动入围征集邮箱。
4.参赛作品初审入围后,北海公园会以电话形式分别通知入围作品的参赛者。入围作品的参赛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按指定方式和时间发送原始设计稿,否则视为主动弃权,放弃最后奖项的评选。
5.所有获奖作品视为受北京北海公园委托设计,其知识产权将归属北京北海公园所有,即由北京北海公园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使用权和发布权等。北京北海公园有权对设计作品进行修改、组合和应用,设计者或其他组织、单位、个人不得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该设计作品。
6.标志征集结果公布后,未采用的作品北京北海公园可自行处理。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北京北海公园。

                         北海公园管理处
                         2010年2月8日


http://www.beihaipark.com.cn/logo/zj.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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