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识(LOGO)及其应用系统设计的征集启事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成都行政学院、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系合并办学的体制,以下简称市委党校)为了展示学校形象,搞好校园文化建设,提升市委党校软实力,现面向全校教职工和社会广泛征集市委党校的标识(LOGO)及其应用系统的设计方案。欢迎社会相关专业机构与人士踊跃供稿。
一、征集要求: 1.LOGO(标识)可以是汉字、英文字母、图形或三者的结合; 2.设计要充分体现“成都干部教育培训”的内涵,体现“成都特色、党校特色以及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特色”的核心校园文化建设理念。结构简洁,标志性强,具有时代感和艺术性,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 3.图案要求易于在纪念品、印刷品上使用,易于在公共场合、庆典场所展示、悬挂。
二、征集时间: 2009年11月4日至2009年12月4日。
三、供稿方式: 1.递交到指定的地点登记(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办公室)。 2.挂号邮寄方式(注明作者姓名、联系方式和身份证号码以及投稿字样)。邮编:610110,地址:成都市龙泉驿区驿都西路1492号,中共成都市委党校办公室徐崇荣收。联系电话: 028-65983013。
四、应征资格 1.应征者应为工商管理局注册的企业或独立作者。 2.每个应征者可以提交一个或者多个方案。
五、名次设置及稿酬: 本次标识(LOGO)及其应用系统设计征集活动将邀请有关专家对所有应征作品进行评审。名次设置和稿酬为: 1.标识(LOGO):中选标识1名,设计费0.5万元;第二名,设计费0.2万元;第三名,设计费0.1万元。 2.应用系统设计:中选方案1名,设计费3.0万元;第二名,设计费0.4万元;第三名,设计费0.1万元。
六、方案征集日程安排(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下同) 日 期 事 项 2009年11月4日—12月4日 索取《征集书》 2009年11月10日16时整 截止提问 2009年11月11日-11月12日16时整以前 答复疑问 2009年12月4日16时整以前 收到方案截止时间
七、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杜绝抄袭,如涉及著作权纠纷等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参加投稿的作品一律不退,未被征用的作品,作者可自行处理。凡入选获奖作品,其知识产权归市委党校所有。市委党校享有对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以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本次征集活动中获奖的设计进行宣传、出版、展览等,并不得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市委党校有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3.在征集规定时间内,应征单位或个人少于3名(一个单位或个人投多个方案为一名),本次征集按流标处理,征集活动自动终止。 4.本次征集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归市委党校。
中共成都市委党校 成都行政学院 成都市社会主义学院 二00九年十一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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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cddx.gov.cn/InformationDisplay.asp?L=A&ID=5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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