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策应上犹县委、县政府提出“融入主城区、打造后花园、建设新上犹”的发展战略,更好地展示上犹县的客家文化、山水特色、人文景观和现代风貌,提升电视媒体的品牌形象和价值,经上犹县广播电影电视局研究决定,从二00九年七月二十日起,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上犹电视台台标,,欢迎各界有识之士踊跃参与,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设计要求
1、台标能够反映上犹的地方特色、历史文化和当前的精神风貌,体现时代特征和电视媒体的特点,具有较强的现代设计理念和视觉冲击力。
2、台标图案构思新颖、简洁明快、寓意深刻、便于识别,与其他电视台台标有明显区别
3、台标既适用于电视屏幕,又适用于采访设备和用品、印刷品、徽章、车辆等标识。
4、投送作品必须是原创,拒绝模仿、抄袭、雷同,严禁侵犯知识产权。
二、征集要求
1.应征作品可以是手工稿、电脑制作稿或JPG电子图片等,图案规格:长宽应不大于10厘米,不小于5厘米,长宽比例为4:3;用A4纸绘制或打印,彩色的图稿请填充颜色,并用印刷色注明色值,总体颜色不超过3种;单色的图稿一律使用绿色,图稿无需装裱。
2.应征作品须包括图案、设计理念和创意说明文字,并注明作者姓名、地址、邮编、联系电话或电子邮箱地址。同时提供台标坐标图和500字以内的台标设计创意说明。
3、应征作品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由作者承担一切责任。
4、应征作品的图案和文稿一律不退,未入围者可自行处理。
5、台标一经采用,其所有权、修改权和使用权均归上犹县电视台,设计者不得再在其他任何地方使用。
三、评选和奖励
1、我局成立台标评选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初选,从中推荐出若干个作品入围,在上犹县电视台公布,并接受群众评选。
2、在综合评审委员会意见和群众意见的基础上,从入围作品中评选出一个获奖作品,获奖作品原则上为采用的台标。我局对获奖作品给予二千元奖励,对其他入围作品给予一定的物资奖励。
3、若我局以获奖作品为基础,综合其他因素,重新设计新台标,则对基础成份所占新台标比例给予适当奖励。
四、征集时间和地点
从即日起至二00九年九月二十日止。应征作品投送地点:上犹县广播电视局办公室。地址:上犹县城下西路202号 联系电话:0797-8541339 邮箱:gzsygdj@163.com 联系人: 卢健敏。
上犹县广播电影电视局二00九年七月十五日 http://www.shangyou.gov.cn/syxw/tzgg/tzgg/200908/t20090805_1986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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