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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千元 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吉祥物征集 8月15日止

  发表日期:2009年7月15日          【编辑录入:Mcwolf

    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由南宁市人民政府主办,将于2009年11月在茉莉花都--横县举行。南宁市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是我市每四年举办一次的全市民族体育盛会,是展现我市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精神风貌,展现我市各民族传统体育运动健儿风采和多姿多彩的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的盛会,是各民族交流、沟通、了解、合作的平台,也是我市备战广西壮族自治区2010年在玉林市举办的全区第十二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前奏。本届运动会设珍珠球、毽球、投绣球、板鞋竞速、高脚竞速、射弩、打陀螺、武术等8个竞赛项目和表演项目。经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批准,现向社会广泛征集本届民运会会徽、吉祥物。


    一、应征作品内容
    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吉祥物。


    二、应征作品创作要求
    1、作品要具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民族传统体育韵味,力求反映南宁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的内涵和特点,充分展现自治区首府浓厚的文化底蕴和独特的人文精神,体现“平等、团结、拼搏、奋进”的运动会主题。
    2、作品要求内涵丰富、创意出色、构图新颖、色彩明快,富有美感、动感和时代感,具有高水平的艺术感染力和视觉冲击力。图案简洁、明了、大方,适合平面宣传和各种用途。设计稿应配一定文字说明。
    3、作品的风格、形式不限,但必须是原创,此前未以任何形式发表。


    三、应征作品设计要求
    1、采用彩色图形设计,最多不超过4色。具有一定的构成规则,构图创意独特,图案清晰流畅,色彩简明大方,寓意贴切,给人以深刻印象。
    2、应考虑在各种载体和环境中制作运用,能以不同的比例尺寸清晰显示。
    3、稿件全部采用A4彩色稿(电子版本制作)。


    四、应征作品注意事项
    1、应征作品不得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2、应征作品应明显区别于历届民运会及重大赛事的会徽,不得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者其他任何国家、地区的徽标相同或者相近。
    3、应征作品或任何用于创作参选作品均不得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4、应征作品不得含有任何涉嫌民族歧视、宗教歧视、威胁国家间和睦友好关系以及其他有悖于社会道德风尚的内容。
    5、应征作品中吉祥物应是活泼可爱的卡通形象,会徽必须将举办城市(南宁市)、承办地(横县)和举办届数(第9届),融入到创作作品中。


    五、征集范围
    凡热心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热爱体育运动,从事或爱好设计创作并且具备相应专业基础与水准者(组织和个人名义不限)均可参加。


    六、应征作品提交方式
    应征组织或个人应在提交征集作品时,一并提供以下资料和文件:
    1、应征人简介、作品创作理念和描述各一份。
    2、应征人姓名(或单位名称)、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应征人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一份。
    3、应征作品一式二份。
    4、请在信封上注明“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会徽或吉祥物作品征集稿件”。
    5、所有应征作品均不退还,请投稿者自留底稿。


    七、评选方式
    由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评选确定一个作品为九届民运会会徽,一个作品为九届民运会吉祥物。


    八、奖励办法
    南宁市第九届民运会吉祥物、会徽作品征集奖励办法设立一等奖各1名,奖金3000元;二等奖各5名,奖金300元;三等奖15-20名,奖金100元。


    九、应征作品权属
    应征作品的权属归南宁市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组委会。


    十、投稿截止日期、评选结果公布与联系方式
    投稿截止日期为2009年8月15日,评选结果将于2009年8月下午旬公布。
    邮寄地址:广西南宁市嘉宾路1号市政府1号楼二层南宁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邮     编:530028
    联系电话:(0771)5530431     13517711784
    联 系 人:黄  露

http://mw.nanning.gov.cn/2572/2009_7_13/2572_322568_124747463682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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