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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万元 征集“浦东精神”表述语及浦东新区形象标识设计 8月31日止

  发表日期:2009年6月26日          【编辑录入:Mcwolf

    国务院批复同意将南汇区划入浦东新区,是中央对浦东开发开放的新的重大战略部署,对浦东开发开放的国家战略而言意味着一次新的提升,对全区人民而言意味着一轮新的创业,对全区党员干部而言意味着一次新的使命。为进一步增强“新浦东”、“大浦东”地区的文化认同,充分发挥“浦东精神”的凝聚作用,激励全区人民投入二次创业、实现第二次历史性跨越,经研究决定,在全社会组织开展“浦东精神”表述语及浦东新区形象标识(logo)有奖征集活动。


一、主办单位:
    国防大学“浦东精神”课题组
    中共浦东新区委员会宣传部
    浦东新区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
    浦东时报社
    浦东开发杂志社
    浦东人民广播电台
    浦东有线电视中心
    浦东网


二、征集要求:
    1.征集时间:即日起至8月31日结束。
    2.征集对象:凡热爱“新浦东”、关心“新浦东”发展、有志为“新浦东”开发开放提供创意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参加。
    3.作品要求:
    ⑴ 浦东精神表述语:
    ①充分展示浦东开发开放的伟大实践,充分体现“新浦东”、“大浦东”未来发展的宏伟蓝图。
    ②凸显“新浦东”历史、人文、地域特色和浦东开发开放的时代特点。
    ③文字富有感召力、可读性强、易于传播、便于推广。
    ④文字短小精炼,每条不超过40字(含标点符号)。
    ⑤提供创意说明,字数不限。
    ⑵ 浦东形象标识设计(logo):
    ①参赛作品应体现“新浦东”地域特点,融合“新浦东”特色,反映“新浦东”形象,具有创新性特征。
    ②递交作品,要包含作品名称、作品说明和作品图稿。作为彩稿,用纸尺寸为A4(210×297mm)。
    ③作品说明要求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包括作品创意说明,文字应当字迹清晰,表述完整。
    ④作品说明的题目应写明作品名称。


三、参赛办法:
    1.邮寄到上海市世纪大道2001号1号楼1513室浦东新区宣传部“浦东精神”征集组,邮编:200135。
    2.发电子邮件到:
pdjs2009@126.com


四、评选办法:
    1、由主办单位及时整理汇总推选出“浦东精神”表述语、浦东形象标识(logo)各20个候选作品,在《浦东时报》和上海浦东网(
www.pudong.gov.cn)上公开发布和介绍,并进行投票,实行公开评选,对入围作品将予以表彰奖励。
    2、奖项设置:
    浦东精神表述语征集设置优秀奖10个,奖金各1000元;入围奖10个,奖金各500元。
    浦东形象标识(logo)征集设置一等奖1名,奖金10000元;二等奖3名,奖金各3000元;三等奖5名,奖金各1000元。


五、相关声明:
    1.参选作品必须原创,不得侵犯他人著作权等相关权利。如有侵权情况发生,由参赛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主办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
    2.主办单位对获奖作品拥有无偿展示权、使用权和修改权。一经采用,著作权即归主办单位所有。
    3.参赛者请自留底稿,主办单位恕不退还参赛作品。
    4.所有奖项奖金税费自理。


    联系人:浦东新区宣传部“浦东精神”征集组  陈亚琴  司春杰
    联系电话:28282169;58788388转11513;
    传真:58316306
    电子邮箱:
pdjs2009@126.com

http://www.buywit.cn/ideashow.php?aid=61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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