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是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为了展示新亚欧大陆桥东桥头堡连云港口岸的时代风采,体现连云港口岸与大陆桥区域口岸合作的良好愿望,促进沿桥口岸的联合,从而产生凝聚力,推进大陆桥事业的发展。现由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管理委员会)主办,大陆桥视野杂志社承办的“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合作友好口岸标识”征集活动,特面向社会有奖征集设计方案,诚挚欢迎广大专业设计工作者、团体、创意设计爱好者和相关从业者踊跃参与。
一、活动主题 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合作友好口岸标识
二、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大陆桥视野杂志社
三、征集内容和要求 1.以连云港口岸为主设计,表达连云港口岸与大陆桥沿桥口岸合作的愿望与诚意。突出大陆桥特色,对友好口岸具有开放性。 2.要求是彩色平面图案,美观、大方的图形或文字的组合;具有强烈的视觉效果和冲击力,形式和内涵要浑然一体、自成一格。 3.应征文案必须是原创作品。 4.投稿人应提供书面稿件一式三份,其中彩色图案一份,黑白图案一份,黑白坐标图案一份。均按A4纸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的电子文件光盘。 5.设计图稿须有设计和创意的详细文字说明,对标识、图案及方案符号作出解释;请附作者原创申明文件一份并签名。 6.投稿人须完整保留原始草稿或原始文件,以便作品入围后调用。 7.投稿人身份说明(指姓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不得在设计图稿中出现,必须独立用一份《连云港新亚欧大陆桥合作友好口岸标识信息表》书面说明。
四、投稿起止时间 1.自2009年7月1日至2009年8月10日24时止。 2.作品评选:2009年8月15日-2009年8月25日。 3.作品公布:2009年8月30日。
五、奖项设置 采用奖1件,奖励人民币10000元; 入围奖2件,奖励人民币各5000元; 优秀奖5件,奖励人民币各2000元。 鼓励奖20件,赠阅《大陆桥视野》杂志一年 税金 奖金税金由获奖者自缴 评选结果将由主办单位与获奖者联系,并在连云港政府网、新亚欧大陆桥国际信息网公布。
六、评委会组成 大赛初审评委会由主办机构代表、专家代表、媒体代表和法律公证代表组成,评选出60件初选作品。大赛复审评委会由特聘权威专家与主办机构代表和法律公证代表组成,评选出采用奖、入围奖、优秀奖以及鼓励奖。
七、知识产权 1、所有获奖作品的创意设计版权及相关知识产权属主办方所有,并享有继续深化设计、修改、宣传、展示、出版、生产、销售等相关权益。创意设计者必须是创意设计作品的原创人,参赛者必须保证所提交的创意设计作品为首次发表(公布),并且不会侵犯任何人的知识产权。若发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纠纷,一切法律责任及给征集主办方造成的损失均由提交作品的参赛人承担。 2、对获奖作品,原创人不得向任何第三方转让知识产权,不得进行宣传、出版、展示、生产、销售等。 3、凡参加征集活动的设计人均被视为同意并接受本声明,无需通过其他方式予以确认。
八、特别声明 1、应征作品应为原创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2、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管理委员会)对获奖作品拥有所有权利,根据需要有权对作品进行加工修改; 3、本次活动不收报名费,所投稿件恕不退还,请自留底稿; 4、本活动最终解释权归连云港市港口管理局(市口岸管理委员会); 5、凡投稿人均被视为认可本声明内容。
九、大赛组委会联系方式 地 址:连云港市海昌南路17号《大陆桥视野》杂志社 收件人:孟媛媛 电 话:0518-85627007 邮 箱:dlqdt@163.com 邮 编:222000
http://www.lyg.gov.cn/Disp.Aspx?ID=95120&ClassID=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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