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组委会在征集“活力宜春、动感城市”主题口号的基础上,自即日起向社会公开征集会旗、会徽、会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征作品要求 1、会旗 ①、构思新颖,图案色彩鲜明、清晰、寓意深刻。 ②、突出体育特点,即体现奥林匹克“更快、更高、更强”的宗旨,又充分体现“活力宜春、动感城市”的人文精神。 2、会徽 ①、构思新颖,有鲜明的象征意义和体育韵味。 ②、既突出“活力宜春、动感城市”的人文精神,又具有时代感,突出体育运动特点和体育精神。 3、会歌 ①、健康活泼,昂扬向上,旋律优美、明快,通俗易唱。 ②、既反映鲜明的时代特征,又体现“活力宜春、动感城市”的人文精神。 4、会旗、会徽设计要求计算机制作或手绘,彩色图形设计,用A4纸打印或绘制;会歌要求制作成音乐样带或CD格式两份并附词曲文案两份。 5、应征作品必须为原创作品,从未公开发表过,且不得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
二、所有应征稿件须附创意文字说明,并注明作者姓名、详细通讯地址和联系电话。
三、评选办法
由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的领导和有关专家组成评委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
四、奖励标准 1、会旗征集设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2、会徽征集设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设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100元。 3、会歌征集设优秀奖1名,奖励人民币3000元;设入围奖5名,各奖励人民币300元。 4、以上奖励均为税前金额,对优秀奖、入围奖均颁发奖励证书。
五、截稿日期 自即日起至2009年4月30日止(以邮戳为准)。
六、收稿方式 邮寄或发电子邮件均可。 地址:中共宜春市委宣传部新闻科 邮编:336000(信封上注明宜春市运动会会旗、会徽、会歌应征稿件)。 电话:0795—3220065,15970539933 传真:0795—3214564 电子邮箱: xwk0065@163.com 联系人:骆开提
七、特别说明 1、作品的相关法律责任由个人承担;对参选作品能否及时送达,及其在提交途中所发生的任何损毁、丢失,组委会不承担任何责任。 2、应征作品获奖后,其作品所有权(包括出版、传播、使用权)归宜春市运动会组织委员会,奖金发放后不再支付其他费用。 宜春市第三届运动会组织委员会 二00九年三月十八日 http://www.yichun.gov.cn/Pub/ZWGK/ZFGG/ZWGG/2009-03/200903181150387034.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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