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征作品须附作者姓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和个人有效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作品设计的电子文件光盘(邮寄时,个人信息请贴在作品反面;如网上传送,同时传送上述详细信息和身份证号码),以团体名义提交作品的还须提交相关资质证明。
2、应征作品需附创意说明,简述作品构思及意义,字数一般在300—500字。
3、应征稿件概不退还,请作者自留底稿。
4、作品一经采用,所有权、修改权和解释权均归本次活动主办单位所有,主办单位拥有获奖作品的使用权(包括对方案进行再设计、生产、展示、出版及其他形式的宣传等)。获奖单位或个人不得自行使用或转让第三方。
5、凡涉及抄袭、借用等侵权行为的,均由投稿人自行承担一切后果。对于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参赛者,一经查实,组委会有权取消其参赛资格,如已发放奖金将原额追回。
6、作品一旦参赛,即表示参赛者自愿认同上述所有条款。
7、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归主办单位所有。
济南市城市文化形象识别工程评审领导小组
200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