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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千元 征集“柚都石城”标志设计 10月6日止

  发表日期:2008年9月19日          【编辑录入:Mcwolf

  形象标志是一个城市的识别符号,是一个城市最直观、最浓缩的图文表现。为了进一步体现“柚都石城”特色文化品牌特征,彰显常山对外宣传的文化形象,29月12日,常山特色文化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常特文办〔2008〕4号文件发出通知,面向社会各界公开征集“柚都石城” 形象标志设计方案。

  本次征集的“柚都石城”标志设计要求体现“柚都石城”主题,突出展现柚与石、都与城的特征和特质;既要体现柚、石的历史文化底蕴,又要体现时代赋予柚、石的精神寓意和思想内涵;要体现抽象符号与现实形象的融合,做到简洁大方、醒目美观,能被广大市民理解和认同。在形式可以不拘一格,电脑制作、手绘均可。

  通知对作品提交要求是:设计方案采用纸质或电子文本均可,按A4纸张规格绘制,一式一份,并附带创意说明,包括设计思想、标志图形的详细说明;作品后须注明作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身份证号码和联系方式等。投稿可采取电邮或寄送的方式,联系地址:常山县委宣传部文化科;电子邮箱:zxlwyj@sina.com;联系人:王有军;电话:13967029952,5017826。截稿时间:2008年10月6日。

  常山特色文化县领导小组将聘请专家组成评审小组,对来稿进行评选。本次征集活动设特等奖1名,奖金5000元;优秀奖3名,奖金每名1000元;鼓励奖若干名,奖金每名500元。如果评审小组认为本次应征作品中没有合适的作品,特色文化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将不设置特等奖,并继续向社会征集。

  同时,通知还对作品的权责进行了说明,主要是:本次活动所有征集稿件不再退回,主办单位拥有对所有应征作品的出版、发布及展示权,并有权对作品进行部分修改;主办单位支付稿酬后,中选稿件的完整的著作权归主办单位所有;投稿人应保证所投稿件内容的合法性。如入围稿件构成侵权,主办单位有权收回稿酬并要求投稿人赔偿损失;投稿人与第三人或者投稿人之间因投稿发生的纠纷责任自负,概与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无关。(常山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80817/吴林锋)
http://www.qzcnt.com/detail.php?article_id=44845&article_type=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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