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打造绍兴县生态、休闲旅游目的地形象,扩大绍兴县旅游知名度和影响力,反映绍兴县旅游业蓬勃发展的态势,现面向全社会征集绍兴县旅游形象标识。
一、征集要求
1、充分展现绍兴县深厚的文化底蕴,反映绍兴特色,主题突出,创意独特,具有较强的视觉感染力。
2、形象标识要反映“稽山鉴水金柯桥”文化旅游品牌内涵。
3、简洁醒目,构图新颖,图案清晰,具有亲和力。
4、内涵丰富,寓意贴切,识别性强、通用性强,适合在多种场合和载体上使用。
二、应征须知
1、应征稿件附彩色、黑白样稿和电子样稿,统一为A4规格,注明标准比例和标准色,同时递交可在电脑上阅读的电子文本。设计图稿须有创意文字说明,对标志、图案及方案符号做出解释。
2、应征作品标明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应征者自留稿底,征集方案来稿一律不退,参选作品应为新创作未发表作品。
3、应征作品如涉及著作权、版权纠纷等法律问题,由作者本人负责。
4、绍兴县旅游局对获奖旅游形象标识拥有所有权。
5、有关绍兴县旅游详细资料,可登录水乡绍兴旅游网www.newsxtour.com查询。
三、评选及奖励办法
1、由绍兴县旅游局组织评审委员会,对应征作品进行评选,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
2、确定录用奖1名,奖励人民币5000元(税金由获奖者自付);入围奖5名,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对于被选中的方案,绍兴县旅游局有对其设计不完善之处进行修改的权利。
四、截止时间
自公布之日起至2008年8月15日截止(以邮戳为准)。
五、投稿方式
1、邮寄、送稿:
地址:绍兴县群贤路2069号建设大厦6楼旅游局市场开发处
邮编:312030(信封请注明旅游形象标识字样)
2、电子邮箱:359021@qq.com
投稿请注明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咨询电话:0575—81161083
2008年7月28日
来源: 绍兴县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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