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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节徽、节歌、宣传口号 1万元

  发表日期:2008年6月12日          【编辑录入:Mcwolf

  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是乌海市委、市政府精心打造的节庆文化品牌。为进一步提升文化节的档次和影响力,推进乌海特色文化建设,塑造城市良好形象,提升城市美誉度,乌海市第二届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组委会决定面向全国公开征集文化节节徽、节歌、宣传口号,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征集方式

  面向全国有奖公开征集。

  二、 征集内容和要求

  (一)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节徽

  征集作品为彩色图样,主题鲜明,寓意深刻,内涵丰富,将乌海文化定位、价值理念等内容寓于其中,要有强烈的时代气息和浓郁的地方特色、形式美感,简洁凝练,新颖独特,视觉冲击力强,易于识别,视觉传播效果理想,便于放大缩小应用。节徽应征作品必须同时提交电子版。

  (二)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节歌

  征集作品为完整的词曲作品,作者须提交参选作品歌词、简谱及演奏唱录音小样CD光碟一份。作品要求以文明、和谐、奋进为主题,反映乌海创业历史、特色风情、人文精神,旋律优美,节奏明快,大气磅礴,昂扬向上,具有较强的时代感和艺术表现力,歌词通俗,普通话演唱,易于传唱。歌曲长度应在3—5分钟。

  (三)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宣传口号

  反映乌海文化特色、人文精神、发展定位,简捷明快,生动形象,富有感染力和号召力,朗朗上口,便于记忆,易于传颂。应征宣传口号作品应以A4纸质形式投稿。

  三、评选、奖励办法

  本次征集活动将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专门组成评委会,采取专家评与群众评相结合的办法,按规定程序进行评选。评选过程将公证。

  节徽征集设最佳作品奖1个,奖金1万元;优秀作品奖2个,各奖1000元。节歌征集设最佳作品奖1个,奖金2万元;优秀作品奖2个,各奖2000元。宣传口号征集设最佳作品奖1个,奖金1000元;优秀作品奖2个,各奖500元。以上奖金额均为税前金额,个人所得税和其他费用自理。

  最佳作品为正式的文化节节徽、节歌和宣传口号。

  四、征集时间

  即日起至 2008 年7月20日截止。

  五、投稿须知

  (一)每个应征者最多只能提交两份作品。应征作品必须原创,从未以任何形式发布或为公众所知;不得与任何同类作品相近或相似;不得有侵犯任何第三方的著作权或其他任何知识产权或专有权利的情况;也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任何其他权利。获奖作品的知识产权归属文化节组委会所有。

  (二)所有节徽(或节歌、宣传口号)应征作品须相应注明“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节徽(或节歌、宣传口号)征集”字样。应征者须提交简短的创作说明,有助于对作品的理解,同时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和详细通讯地址、电话号码。应征稿件一律不作退回,请自留底稿。

  (三)应征者请于截止日期前将作品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海勃湾区委宣传部第二届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征集作品收集组;邮编:016000;联系人:王先生;联系电话:0473-6996295。发送电子邮件投稿应及时电话告知。电子信箱:hbwqxcb@163.com

  乌海市市情概览等信息请登陆乌海市政府信息网http://www.wuhai.gov.cn或与主办单位进一步沟通。

  六、特别声明

  组委会保留不从本次征集活动的作品中确定节徽、节歌、宣传口号的权利。本次活动最终解释权主体为中共乌海市委宣传部。

  乌海市第二届黄河明珠·乌海文化节组委会

  2008年6月1日
http://news.ewuhai.com/news/zfgg/B1A2C278412BDJJ3H278K95JK.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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